1. 責備。——如果一個真正基督徒的精神使人樂意向他人行善,那麼所有那些持有相反精神和行為的人都可以因此受到責備。惡毒和惡意的精神與前者截然相反,因為它使人對他人行惡,而不是行善;同樣,封閉和自私的精神也是如此,這種精神使人完全專注於自己的利益,不願為他人放棄自己的目的。那些表現出過度貪婪和吝嗇精神的人,以及那些在與鄰居交易時抓住一切機會盡可能從他們那裡獲取一切的人,向他們索取比實際價值更高的東西,並以不合理的要求盡力勒索他們:他們不顧事物對鄰居的價值,而是,可以說,強迫他們付出一切他們能得到的。而那些做這些事的人,通常在向鄰居購買時也非常自私,壓榨他們到最低價格,並且非常不願意支付所購物品的實際價值。這種精神和行為與基督徒的精神截然相反,並受到愛的偉大律法——即我們待人如己——的嚴厲責備。我們一直在思考的主題,也,
2. 勸勉所有人樂意向他人行善的職責。——既然這是基督徒的職責,是符合福音的美德,也是我們若擁有基督徒精神就會樂意去做的,那麼,讓我們在有機會時,努力為他人的靈魂和身體行善,努力成為他們今生和永恆的祝福。為此,讓我們願意去做、去給予、去受苦,以便我們能同樣地向朋友和敵人、向惡人和善人、向感恩的和忘恩負義的人行善。願我們的仁慈和善行是普遍的、持續的、樂意的、習慣性的,並根據我們的機會和能力;因為這是真正虔誠的必要條件,也是上帝命令所要求的。在此有幾件事需要考慮:
首先,成為世上行善的工具是多麼大的榮耀。當我們以行善充實我們的生命時,上帝將使我們成為世界的祝福這一崇高榮耀賜予我們——這榮耀就像他賜予亞伯拉罕一樣,當時他說(創 12:2):「我必賜福給你,使你的名為大;你也要叫別人得福。」自然之光也教導這是一個巨大的榮耀;因此,東方君王和統治者習慣於為自己冠以「施恩者」的稱號,即「行善者」,這是他們能想到的最榮耀的稱號(路 22:25);在異教國家,當那些一生中做了許多善事的人去世後,他們所居住的人民常常將他們視為神,並為他們的榮耀和崇拜建造廟宇,這是很常見的事。上帝使人成為向他人行善的工具,就使他們像天體——太陽、月亮和星星,透過散發光芒來祝福世界;他使他們像天使,是為他人的益處而服事的靈;是的,他使他們像他自己,一切美善的偉大源頭,永遠將他的祝福傾注給人類。
其次,如此樂意向他人行善,不過是待人如己。如果他人對我們真心善意,並向我們展現許多恩慈,在我們需要時樂意幫助我們,為此樂意為我們做、給予或受苦,並分擔我們的重擔,在我們的災難中為我們感到難過,並且在所有這些方面都熱心慷慨,我們就會高度讚賞他們的精神和行為。我們不僅讚賞,而且高度稱讚,或許還會找機會稱讚這樣的人,然而從不認為他們超越了他們的職責,而是認為他們行為得體。那麼,讓我們記住,如果這在他人身上如此高尚和值得稱讚,當我們是其對象時,那麼我們也應該對他們,以及我們周圍的所有人做同樣的事。我們所讚賞的,我們應該在自己的行為中體現出來。
第三,讓我們思考上帝和基督對我們是何等仁慈,以及我們從他們那裡得到了多少恩惠。他們在今世之事上的仁慈是極大的。上帝的憐憫每天早晨對我們都是新的,每天晚上都是新鮮的:它們與我們的存在一樣永不止息。上帝還賜予了更偉大的事物,為了我們屬靈和永恆的益處。他賜給我們比地上所有國度更有價值的東西。他賜下了他的獨生愛子——他所能賜予的最大禮物。基督不僅做了,而且受了極大的苦,並為我們捨命;所有這一切都是樂意的,沒有怨言,也沒有期望回報。「他本富足」,擁有宇宙的一切財富,「卻為你們成了貧窮,叫你們因他的貧窮,可以成為富足」(林後 8:9)。對於我們這些已經歸信並歸向基督的人,上帝做了何等偉大的事;他將我們從罪中解救出來,稱義並聖化我們,使我們成為上帝的君王和祭司,並賜予我們「不能朽壞、不能玷污、不能衰殘的基業」(彼前 1:4)。所有這一切,都是在我們不善,而是邪惡和忘恩負義,並且本身只配受審判的時候。
第四,讓我們思考那些樂意向他人行善的人所應許的豐厚獎賞。上帝應許「對慈愛的人,他必顯出慈愛」(詩 18:25);聖經中幾乎沒有任何職責像這項職責一樣,無論是今生還是來世,都伴隨著如此多的獎賞應許。對於今生,正如我們的救主所宣告的(徒 20:35):「施比受更為有福。」慷慨施予的人,在他們所施予的慷慨禮物中,比接受恩惠的人更有福。為他人行善所施予的,並非失去,如同投入大海。反之,正如所羅門告訴我們的(傳 11:1),它就像東方人撒播的種子;當洪水泛濫時,撒在水面上,沉入水底,在那裡生根發芽,經過多日,在豐收中再次被發現。如此施予的,是借給耶和華的(箴 19:17);我們如此借給他的,他必償還我們。他不僅會償還,而且會大大增加其數額;因為如果我們施予,經文宣告(路 6:38),它將「倒在你們懷裡,就是十足的、按實的、搖勻的、滿溢的」。事實上,這正是增加的方式;因為經文說(箴 11:24):「有施散的,卻更增添;有吝惜過度的,反致窮乏。」又說(賽 32:8):「慷慨的人圖謀慷慨的事,他必因慷慨的事站立得穩。」即使是未重生的人以這種方式施予,上帝也常常似乎以豐厚的暫時祝福來獎賞他們。他自己的宣告是(箴 28:27),「施捨給窮人的,就不致缺乏」;這個應許並不限於聖徒:我們對護理的觀察表明,人們對窮人的施予幾乎肯定會得到上帝的興盛,就像他們在田裡撒下的種子一樣。上帝很容易補償我們,甚至超額補償我們,所有我們為他人的益處所施予的。正是這種施予,使徒告訴哥林多人(林後 9:6-8),「多種的多收」;並補充說「上帝愛樂意施予的人」,而且他「能使各樣的恩惠多多加給他們」;也就是說,使他們所有的施予都豐盛地歸於他們自己。許多人很少考慮他們的繁榮多麼依賴於護理。然而,即使是為了這個世界,「耶和華所賜的福使人富足」(箴 10:22);至於顧念窮人的人,經文寫道(詩 41:1),「耶和華必在患難之日搭救他。」如果我們以基督徒仁愛的精神和方式施予,我們就會在天上積攢財寶,並最終得到永恆的獎賞。這就是基督所說的積攢那不朽壞的財寶(路 12:33),——關於這一點,他宣告(路 14:13-14),儘管我們所幫助的窮人無法報答我們,「到義人復活的時候,你要得著報答。」那麼,這就是為今生或永恆積攢的最佳方式。這是為我們自己積攢的最佳方式,也是為我們的後代積攢的最佳方式;因為關於「善人,他施恩借貸」的人,經文寫道(詩 112:5),「他的角必被高舉,大有榮耀」,而且他的後裔必在地上強盛,「他家中有財富和豐裕,他的義存到永遠。」當基督來審判時,所有人都聚集在他面前,那時他將對那些以真正基督徒的愛心,對受苦和貧窮的人仁慈和樂善好施的人說(太 25:34-36,太 25:40):「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因為我餓了,你們給我吃;渴了,你們給我喝;我作客旅,你們留我住;我赤身露體,你們給我穿;我病了,你們看顧我;我在監裡,你們來看我……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些事你們既做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